July 20, 2009

342天了,爱着你的342天。
过几天,就是一年了。
足足一年,还是无法把你忘了。
看见别人,
我真得好想好想把你忘了,
因为如此,我才能公平的喜欢,爱下一个人。
500天,够了吗?
158天后,也就是12月26日,
圣诞节后一天,
这也就是我最后的158天,
最后爱你的158天。
这也即将是我最后一次,
写这个部落格,
写着关于你,
写着,我爱你。
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了。
我爱你,陈嘉琪。

若时间能倒流,
我不希望把时间倒流,
而能停留在8月13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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